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的管理,提高项目完成质量,根据《内蒙古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,学院将对已按时完成项目和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和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范围
2021年批准立项的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。
二、清理要求
1.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,并提交《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结题报告》)及有关结题材料。
2.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,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,并填写《项目延期申请表》,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,经所属系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学院科技处审核备案。延期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年,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,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。
3.凡被撤销的项目,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;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学院各类科技项目。
三、组织工作
本次项目结题清理工作,以系部为单位。各系部要按照要求,认真组织好这次项目清理工作,在本系部自查和清理工作基础上,督促、协助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《结题报告》,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,集中报送学院科技处,确保本次项目结题清理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。
四、材料报送
1.项目结题申请由各系部审核后报送,报送材料包括:
(1)《结题报告》原件2份;
(2)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;
(3)项目结题一览表1份。
2.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报送项目延期申请表2份。
依据《内蒙古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,请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成果指标,认真填写《结项报告》,结项报告一式两份,A4纸双面打印,并提供与研究项目直接相关的成果材料1份。结项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53649840@qq.com。
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结项相关材料报科技处208室(旧教学楼),逾期未提交,按撤项处理。
附件:1.结题报告书
2.项目延期申请表
3.结题一览表
科技处
2022年5月4日